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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基层对口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05

    为推动中日科技交流与合作,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日本科技振兴机构(以下简称JST)近年来联合实施了“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项目。现启动201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要和申请对象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由JST全额资助亚洲各国及地区青少年短期访问日本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日本青少年、科学家、研究人员等开展科技交流活动。申请对象包括中国大陆地区优秀高中生、大学生、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对象原则上要求首次赴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领队可适当放宽)。

 

二、项目组织形式

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项目分为三类:

1. 科学技术交流活动(A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交流考察,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最长可延至10天,日方合作单位为教育或科研实体(如学校、研究院所、企业等)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日方合作单位为非教育或科研实体(如独立行政法人、地方公共团体、财团法人或社团法人等)的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不含领队);

2. 共同研究活动(B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研究人员赴日开展短期共同研究,在日行程最长不超过3周,团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不含领队);

3. 科学技术研修活动(C类),由日方接收单位安排中方人员赴日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在日行程原则为7天,最长可延至10天,团组人数不超过15人(不含领队)。

 

三、申报时间

1.科技部申报时间

    2019年度中方项目申报分为四批次,具体为 2019年1月23日至2月25日;3月25日至4月26日;6月4日至7月4日;9月3日至10月8日。

2.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

   第二批次:2019年4月8日

   第三批次:2019年6月14日

   第四批次:2019年9月13日

 

四、申报方式

    计划参与该交流项目的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之前自行联系并确定好日方接收单位,且与日方接收单位就申报批次、项目交流内容、人数、时间等先行沟通,确保中日双方在同一批次申报,达成一致后,中日双方基层申请单位各自向中日两国主管部门申报。

    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申请人,在规定批次截止时间前,填写中方派遣单位申请表(见附件),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连同与日方接收单位交流计划、赴日交流人员名单(包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学历、年级及研究方向)电子版发送至zhanglixia1026@163.com, 纸质版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中心教学楼228室)。

 

五、项目执行

    申报项目经科技部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共同审核后,由中日双方管理部门分别向双方申请单位通报各批次项目立项结果,中方申请单位请关注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通知通告栏。如当批次未获立项,可与日方继续磋商本年度后续批次交流事项。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次申报时中方需在系统平台提交推荐公函及申请表扫描件。项目立项后,请中方申请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出国手续,注意遵守国家外事纪律,项目执行完毕后及时将总结报告上传至中日技术合作平台网,否则将被取消项目申请资格。

 

  科技部项目通知查询网站:http://www.most.gov.cn/tztg/201901/t20190124_144867.htm

 

附件:中日青少年科技交流计划中方派遣单位申请表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8911152

邮箱:zhanglixia1026@163.com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3月5日